各种补贴+补助!@德化所有企业:复工复产扶持政策“大礼包”+申报指南请您查收!
发布时间:2023-11-24 23:35:32 来源:翅类
原标题:各种补贴+补助!@德化所有企业:复工复产扶持政策“大礼包”+申报指南,请您查收!
政策内容1:各银行机构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断贷,应给予一定还款宽限期,做好展期、续贷,确保2020年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高于2019年同期水平。
政策内容2:完善落实对中小微融资扶持优惠措施,通过科创贷、新秀贷、瓷艺贷、电商互助贷等金融理财产品,发挥担保基金作用,为合乎条件的中小微公司可以提供融资担保。
申报流程:按科创贷、新秀贷、瓷艺贷、电商互助贷等金融理财产品向县科技局、农村农业局、林业局等主管部门申请。
申报材料:按照科创贷、新秀贷、瓷艺贷、电商互助贷等金融理财产品要求提交所需材料。
政策内容3:发挥县级企业应急保障资金“过桥”服务作用,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转续贷。
申报流程:企业向应急周转金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依据相应业务流程办理后续手续。
政策内容4:建立健全县戴云融资担保公司运营管理机制,深化二次抵押融资担保业务,年保费率由原来1%下调为0.5%。
申报流程:(1)疫情解除后由德化戴云融资担保公司直接实行企业免申请减免;(2)德化戴云融资担保公司汇总减免情况向同级金融、财政部门申报补贴。
申报材料:(1)企业免提供申报材料;(2)德化戴云融资担保公司提供减免情况汇总表、明细表及申请报告。
受理部门及联系电线)、泉州银保监分局德化监管组、财政局(23522639)、工信商务局(23522079)、科技局(23522535)、林业局(23588063)、农业农村局(23522475)、陶瓷管委会(23511606)、县国司(23583168)、在德各银行机构
政策内容:支持疫情急需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快速扩大产能,将2月底前新购生产设备的急需贷款纳入“科创贷”范围,并给予全额财政贴息(期限一年)。
政策内容:各银行机构要扩大推行无还本续贷信贷模式,采取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减免手续费、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贷等方式,压降成本费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适当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方式给予优惠,确保2020年末普惠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至少降低1个百分点。
申报流程:企业在银行办理新增贷款时,承贷金融机构将直接办理,企业无需另外申请。6月30日后,由各银行业机构向银行所在地金融办、财政局申请,银行所在地金融办、财政、人行、银保监等部门联合进行审核认定后,由属地财政直接兑现至各中小微企业银行账户。需要注意的几点:(1)中央、省、市、县贴息总额不超过企业该笔贷款年应付利息总额;(2)市、县贴息政策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申报材料:承贷金融机构贷款证明材料,包括中小微企业新增贷款情况、贷款利率、可享受贷款优惠金额、企业银行账户信息等。
政策内容:自2020年1月26日至2月底前,对新购置或通过改造的口罩生产设备安装到位并生产的,在享受上级补贴的基础上,县财政给予追加10%补贴。
申报对象:受疫情影响导致出现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企业。
政策内容:受疫情影响的定期定额户,可据实合理调整定额或简化办理停业手续。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申报流程:(1)房产税困难减免:①纳税人提交书面申请;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③税务机关核准并送达文书。
(2)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①纳税人提交书面申请;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③税务机关核准并送达文书。
(3)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免征:纳税人提交申报表后即可自行享受免征政策。
(3)不动产权属资料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房产、土地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申报流程:(1)纳税人于电子税务局网上提交申请并提交电子材料,或现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材料;
政策内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缓缴社会保险费。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企业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不影响参保个人权益。对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延期缴纳工伤、失业保险费,导致工伤、失业保险基金出现缺口的,可按规定程序申请省级调剂金补助。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所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疫情期间临时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政策内容:阶段性减征实施时间为2020年2月至6月,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降至4.35%,其中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降至4%,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缴费费率降至0.35%。职工个人缴费率不变,仍按月工资总额的2%缴纳。
政策内容:省陶检中心对复工企业送检产品实行“立即检、马上检”,产品检验费按收费标准的70%收取;特别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实行“一事一议”。
申报流程:客户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章、产品——填写委托协议书——双方确认后盖章——缴款——检验——出具检验报告——电话通知客户领取报告——客户凭协议书领取报告或按客户真正的需求快递送达
申报材料: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章、产品(如需在报告中体现产品商标,还需提供商标注册复印件)
政策内容:(1)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自2020年2月起,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其中: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月至4月,减半征收大规模的公司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
(2)减免期间已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理。减免政策执行期为三项社会保险费所属期。对中小微企业已正常缴纳2020年2月三项社会保险费的,按程序批量发起退费;对大规模的公司等其他参保单位,尊重其意愿和选择,可冲抵以后月份的缴费,也可退回。
参保单位补缴减免政策实施前的欠费,预缴减免政策终止后的社会保险费,均不属于此次减免政策范围。
(3)困难企业可缓缴社会保险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4)优化减免企业对象认定流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确定减免企业对象。按照统计等部门提供的我省第四次经济普查结果等统计情况确定大规模的公司,别的企业原则上确定为中小微企业。对暂无法确定企业类型的,由税务部门牵头,会同人社、工信、统计、发改、财政等部门依据真实的情况研究确定。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
(5)切实保障参保人员权益。各地要督促企业及时办理参保手续,按规定如实进行社会保险费申报,以便于准确核定减免金额。企业要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社保经办机构要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工作,在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工作中,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
在征收环节,税务部门按减免规定核定企业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数额,企业申报的三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费率不做调减。
申报流程:企业每月及时办理参保手续,按规定如实进行社会保险费申报,以便于准确核定减免金额。
政策内容:在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重大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启动至解除期间,加大县企业应急保障周转资金支持力度,对疫情物资生产企业免收应急周转金占用费。同时,对因应对疫情防控加大防护物资生产形成的过剩产能,落实上级规定的国家临时收储制度。
申报流程:(1)符合疫情物资生产企业直接向工信商务局申请免收应急周转金占用费。(2)对因应对疫情防控加大防护物资生产形成的过剩产能,待上级收储制度出台后,再进一步明确收储申报指南。
申报材料:(1)德化县企业应急保障周转专项资金使用申请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原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复印件。(5)2019年公司纳税证明。
申报对象:承租县属国有资产用于经营性的用房以及德化县电子商务创业园区内的中小微企业。
政策内容:疫情防控期间,对于承租县属国有资产用于经营性的用房,给予减免3个月租金;对德化县电子商务创业园区内的中小微企业给予减免3个月租金。鼓励国有企业、科技公司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简化审批手续,对承租的中小微企业减免或降低租金标准。同时,一定要符合以下条件,否则不予减免:
(1)按规定办理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行业生产经营所需的有关证件,没再次出现违法经营、与行业生产经营许可不符等情况。
(2)依法履行生产经营者相关法律义务,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协议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税收、房屋租金,没再次出现偷税漏税和恶意拖欠用房租金情况,也没再次出现恶意拖欠农民工(员工)薪资情况。
(3)依法诚信生产经营,没再次出现因生产经营失信被列入强制执行名单;企业及相关责任人没有因债务纠纷、劳务纠纷等情况,目前正处于被诉讼对象阶段;生产经营相关责任人能够遵纪守法,没有涉黑涉恶情况。
承租国有企业资产的,由出租的国有企业审核后报县国资办审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由出租的行政事业单位审核批准。集体企业可参照执行。
申报流程:(1)由承租人提出申请,填写《承租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租金减免申请表》,报所属企业审核把关;(2)根据承租方提供的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出租方(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直接予以减免。
申报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3)租赁合同复印件;(4)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报对象:春节短周期电量使用的工业公司;对日均用气量5000立方米及以上工业公司。
政策内容:将电力用户春节短周期电量使用时间延长至3月底,对日均用气量5000立方米及以上工业企业,在2020年2月13日-3月12日期间,按实际用气量继续给予降低0.3元/方的优惠,单家企业优惠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流程:用电方面:(1)阶段性电费打9.5折政策,合乎条件的,由供电企业直接在电费打折,无需客户申报。(2)延长“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客户至电力营业厅或“网上国网”APP线上申请“暂停”业务。用气方面:由广安天然气公司直接提供企业名单和用气量。
申报对象:对2020年首季度利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自营平台实现实物商品网络销售额超过3000万元或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
政策内容:按销售额的1.5%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利用自营或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2020年首季度纳入海关统计交易额同比增长超过300万元的企业,按交易额的2%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申报流程:(1)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向市商务局提交申报材料;(2)经市商务局审核后会同市财政局下达补助资金。备注:具体申报工作待省里出台细则后落实。
申报材料:(1)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建设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以及申请资金的主要依据等;
(6)企业网上销售额证明文件(生意参谋、数据罗盘、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截图);
(7)第三方平台开具的网络推广费用(含通过谷歌、Facebook、阿里妈妈、聚划算等平台推广所产生的广告服务费、广告发布费、技术服务费、软件服务费等)发票;
(8)所有涉及网上销售额数值认定的,申报单位均需要到所在地商务局现场打开后台数据平台,供所在地商务局工作人员当场核对确认并拍照存证,照片作为申报证明材料一并报送。
申报对象:对2019年纳税50万元以上的陶瓷生产性企业(县工信商务局提供名单)减员率不高于2019年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其中2月份、3月份用电量和用气量折算后分别不低于2019年月均用量的70%和100%。
政策内容:按该企业2019年12月参加失业保险或工伤保险职工数12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已享受2020年春节不停工连续生产稳就业奖补的不重复奖励。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经县工信商务局审核认定,向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县人社局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县财政局将奖补资金拨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再由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通过银行转账拨补。
申报材料:(1)《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审核表》;(2)企业稳定员工情况;(3)企业上年度失业保险缴费相关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政策内容:从2020年2月起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对招用新增就业人员(由县人社局认定)在我县企业稳定就业满1个月、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个月以上的,给予企业每新引进1人奖励补贴600元。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申请,经初审后报县人社局复审,并公示无异议后拨补。
申报材料:(1)《泉州市引进劳动力奖励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3)职工花名册;(4)工资支付凭证及缴交社保凭证等。
政策内容:对来源地相对集中的非疫情重点地区新老员工,鼓励企业包车、拼车方式接回。在疫情一级响应期间,向县人社局报备后,由企业包车接回的,分别给予赴省外、省内市外地区企业5000元、2000元的一次性劳务补助(最多补助2次)。员工自行返回德化,在2月19日至2月25日前通过铁路列车、客运汽车方式来德化的车票费用全额补贴;对2月26日至2月29日来德化的,减半补贴;员工自驾返回德化,在2月19日至2月25日前返回的,按照同地区乘坐铁路列车、客运汽车标准给予补贴;2月26日至2月29日来德化的,减半补贴。
申报流程:(1)行前备案:到非疫情重点地区接回员工的企业须先向县人社局报备,《备案表》、《接回员工花名册》加盖公章后拍照发送县人力中心邮箱。
(2)员工返德后由企业将申报材料送至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县财政局将补助资金拨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再由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通过银行转账拨补。
申报材料:(1)《自行返回补助申报表》或《自驾补助申报表》(一式2份)、《接回员工花名册》、《备案表》、《3月份工伤保险名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材料请于3月底前报送县人力中心304室(地址:瓷都大道人社局)。《接回员工花名册》电子版也要发送邮箱。联系电线 ,邮箱:
政策内容:从2020年2月起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对初次(由县人社局认定)在我县企业稳定就业的熟练工、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新引进人员需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就业且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个月以上)等,给予引进机构每引进1人奖励补贴1200元。
申报流程: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年6月和12月向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供材料。
申报材料:(1)申请对象的资质(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2)引进劳动力的情况: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3)引进劳动力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缴交社会保险凭证等;(4)向用工企业成功引进劳动力的佐证材料(申请对象与用工企业签订的委托业务合同等),接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5)泉州市引进劳动力奖励申请表;(6)引进劳动力人员花名册。
政策内容:企业自愿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开展病毒核酸检测协议的,对省外非疫情重点地区入德人员开展核酸检测,检测费用:人员所在企业承担50%,县财政补助50%。对企业外来员工进行上岗前体检(胸片检查),体检费用:人员所在企业承担50%,县医院或中医院承担50%。
申报流程:(1)核酸检测:企业填报省外非疫情重点地区入德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人员名单、并报送卫健局,经卫健局、县医院或中医院、第三方检测机构统筹安排时间、地点开展核酸检测集中采样,同时企业需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签订核酸检测服务合同。
(2)胸片检查:企业开具介绍信,联系县医院或县中医院,由医院体检中心分批次、分时间段安排检查时间。
申报材料:(1)核酸检测:省外非疫情重点地区入德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人员名单。
申报对象:在疫情存续期间,经县工信商务局认定,对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减员率不高于2019年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即3.62%)、保持连续生产的重点企业(期间每月用电量或用气量均不低于2019年12月的70%)。
政策内容:按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数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总额最高30万元,已享受2020年春节当月不停工连续生产稳就业奖补的不得重复享受。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经县工信商务局审核认定后,向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初审后报县人社局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拨补。
申报材料:(1)《疫情期间不停工一次性稳就业奖补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3)职工花名册;(4)工资支付凭证。
申报对象:在疫情存续期间,对为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坚持生产的企业(经县工信商务局认定、列入应对疫情有关工作机构确认的口罩和防护服生产企业)。
政策内容:给予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奖补标准为按照该企业坚持在生产一线工作的职工人数(连续工作不少于10天)每人每天补助100元,每家企业最长补助期限为30天。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送至县工信商务局认定后,报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拨补。
申报材料:(1)《紧缺急需物资生产企业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3)职工花名册;(4)考勤记录及工资支付凭证等。
政策内容: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中小微企业根据工信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为不高于上年度全国调查失业率的控制目标5.5%,对2019年月平均参保职工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为不超过企业参保职工总数的20%),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认定条件明确为:2020年第一季度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或出口额同比下降10%),按申请当月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给予返还6个月我县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按照德化县最低工资标准的75%,即1177.5元/月进行测算)的失业保险费。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县级人社部门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级人社部门复审后会同市财政部门下达资金。
申报材料:(1)《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审核表》;(2)企业稳定员工情况;(3)企业上年度失业保险缴费相关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政策内容:从2020年2月起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将老员工引新员工奖励补贴政策范围扩大至所有泉州市新增就业人员(含泉州市户籍)的熟练工(由接收企业认定)、全日制大中专业院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等。对引进的初次在我县企业稳定就业满1个月的、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引进1名奖励500元的标准给予老员工引工奖励补贴(劳务补助)。
申报流程:企业申领奖励补贴前,应事先将引进新员工前两个月的员工花名册、员工签领(或银行发放流水账)的工资发放表等材料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备案,否则不予补贴。奖励补贴由所在企业统一汇总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企业员工名单、引进新员工后的企业员工花名册、工资支付凭证、缴交职工养老保险凭证等材料,送县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审核并报人社局确认后,由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企业,再由企业发放给老员工。
申报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2)职工花名册;(3)工资支付凭证;(4)交职工养老保险凭证等材料。
政策内容:积极引导未就业毕业生支持企业复产,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的见习单位,按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20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申报材料:(1)《泉州市就业见习补贴申领表》;(2)《泉州市就业见习协议书》;(3)《泉州市就业见习考核鉴定表》;(4)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5)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6)《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在福建省各级人社部门登记失业);(7)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毕业生提供)。
政策内容:依托德化县人力资源网、德化网、德化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广告等网络平台开展企业用工招聘活动,着力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春风行动”。同时,通过分布在各个主要路口和工业园区的就业便民点协助企业发布招聘信息,进一步加快建立德化县智慧用工就业服务平台,尽快实现网络实时互动招聘。
政策内容:(1)开通疫期与春季农业生产服务热线),协调解决农业复工复产及种养殖业生产、运输、销售以及农资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实地对种植基地、畜禽养殖场、屠宰场、水产养殖等涉农企业的卫生防疫和生产技术指导。(无需申报材料)
(2)发挥农业生产复工复产服务小组作用,成员单位每天11:00前将收集的农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需要协调解决的具体问题和建议,汇总报小组组长(分管副县长)。有关问题于每天下午会商、协调解决。(无需申报材料)
(3)支持粮食、蔬菜果品、畜禽肉蛋、畜禽饲料等生产的涉农企业优先复工复产,积极引导农民就地就近就业。2020年3月底前完成1507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帮助农业企业配齐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无需申报材料)
(4)落实绿色通道政策,优先保障车辆通行,切实简化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确保通往种植采收场、养殖场、屠宰加工厂、交易市场和种子、化肥、饲料、农药、兽药等农资生产供应企业的道路畅通。(无需申报材料)
(5)支持叶菜类蔬菜应急生产,对全县2月底前新增连片种植10亩以上的油菜、生菜、菠菜、空心菜、萝卜等速生应急蔬菜基地,按每亩500元予以补助。市、县补助不叠加。
申报流程:2月29日前,企业填写《德化县新增应急叶菜基地种植项目申报表》,至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汇总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农科所。农科所组织验收、核定。
(6)组织规模较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泉州市农产品产销联盟,争取成为“菜篮子”稳产保供优先推荐单位,提高全县农产品稳产保供水平(无需申报)。加大电商奖补力度,对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超过3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农业企业,按其2020年第一季度实际支出网络推广费用发票额30%给予补助,最高10万元;超过500万元的,给予推荐上报,争取上级补助。县级补助纳入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奖励范围。(具体咨询县工信商务局联系电线)对承租县属国有资产和国有土地用于农业生产物资仓储、农业种养项目和农产品、水产品仓储保鲜的,减免3个月租金。
申报流程:租赁方向国有资产和国有土地管理单位申报,由有关单位落实减免政策。
申报材料:《承租县属国有资产租金减免申请表》、租赁合同复印件、业主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8)对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生产经营性贷款按不高于银行同期基准利率进行贴息,每家企业贴息不超过15万元,已享受上级贴息政策的,县级不叠加贴息。
申报流程:①申报对象为有效期内的国家级、省级及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失信被执行龙头企业不得申报。②企业贷款要用于复工复产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项目,用于与企业农业生产无关的项目(非农业项目)的贷款不能申报,贷款利息计算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所申报项目不得与其他项目重复。③符合申报条件的龙头企业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核把关,并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给予拨补。
申报材料:①申报企业提交的项目申报书。②提供贷款合同、银行进账单和银行付息凭证复印件,三者均需加盖贷款银行印章。③证明材料:新建的项目需提供项目购置土地面积(新建的生产基地提供土地承包合同)、土地购置费(土地承包费)、主要工程、购置设备、施工合同、项目现场照片、项目立项审批文件;改建(含扩建和技术改造)的项目需提供工程建设费用、设备购置合同、付款凭证、设备到位照片等证明材料;贷款用于农产品订单收购的需提供订单合同、汇款(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9)减轻养猪场能繁母猪的保费负担,县级承担的保险费率从5%提高到15%。
申报流程:养猪场凭相关申报材料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地址:湖前中国银行隔壁,联系电线
申报材料:养猪场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防疫合格证、养殖厂平面图、银行开户许可证、兽医证、母猪猪毛采样品。
(2)快递费用补助。全县电商企业2020年第一季度在各大电子商务平台累计实际网络零售销售额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的分别给予每家企业补助快递费用,补助额相应不高于5000元、1万元、1.5万元。
(3)鼓励扩大销售。经认定,全县电商企业今年第一季度在各大电商平台累计实际网络零售额排名第1名的奖励2万元,第2至6名的各奖励1.5万元,第7至10名的各奖励1万元,第11至20名的各奖励5000元。
同一法人或相对控股股东(占比35%以上)的关联企业合并计算。本通知与其他政策措施重复、类同(类似)的,由企业自主选择,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
申报流程:(1)合乎条件的我县电商企业向县工信商务局提交申报材料;(2)经县电商协会初审后,县工信商局会同县财政局、县工商联审核公示后报县政府同意后下达补助资金。备注:具体申报工作由县工信商务局联合县财政局、县工商联出台申报文件通知。
(1)项目申请报告(内容需包括企业简介、项目情况、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申报单位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5)企业网上销售额证明文件(生意参谋、数据罗盘、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截图);
(6)所有涉及网上销售额数值认定的,申报单位均需要到工信商务局电商办现场打开后台数据平台,供工信商务局电商办工作人员当场核对确认并拍照存证,照片作为申报证明材料依据之一;
(7)“电商互助贷”电商企业需提供德化县电子商务协会和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相关证明材料;
(8)同一法人或相对控制股权的人(占比35%以上)的关联企业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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